主旨: | 公告办理「109学年度第2学期就学优待学杂费减免」申请事宜(附件1-10902减免办理流程及须知)、(附件2-学杂费减免申请资格及应缴文件)、(附件3-学杂费减免申请简报)。 | ||
依据: | 一、依据教育部相关减免办法办理(附件4-各项减免法规全)。 | ||
公告事项: | 一、申请方式:请至本校学务处首页/学杂费减免/申请网址/使用者身分验证,于申请系统输入相关资料,并打印申请表,资料确认无误后签名并检附证明至学务处生活辅导组(云起楼205室)提出申请。 二、申请期限: (一)申请时间:109年12月16日至109年12月30日。 (二)持年度证明之低收入户、中低收入户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分减免须持「110年度」证明办理减免;此预办期间未取得者,最迟请于 110年2月18日(注册缴费截止日前一天)完成学杂费减免换单。其证明资格认定请洽户籍地县市社会局。 (三)109学年度第2学期转学生请来电03-9871000*11211郑小姐询问申办资讯。 (四)请留意申请时间,逾期不予受理。 三、符合学杂费减免、就学优待资格者,每学期皆提出申请,未提出申请视同放弃。 四、相关问题请参考网络公告或至云起楼205室学务处生活辅导组询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