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线上报名
一、报名方式:一律采网络报名后上传相关报名表件。| 报名 日期 |
1.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115年7月7日(二)09:00至115年8月14日(五)16:00。 2. 请留意缴费及上网登录资料时间,并于规定时间内上网完成报名及缴费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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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简章 索取 |
免费索取【佛光大学115学年度30+大学学分学程单独招生简章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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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 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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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缴 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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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 期间 |
缴费期间:115年7月7日(二)09:00至115年8月14日(五)16:00。 | |||||||||||||||
| 报名费 | 新台币金额1,000元整(试办阶段报名优待,不分报名班数,仅收1,000元)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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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费 减免规定 |
※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考生,免缴报名费: 凡属台湾省各县市政府、台北市政府、新北市政府、台中市政府、台南市政府、高雄市政府、福建省金门县政府、连江县政府所界定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之考生,得免缴报名费,办理方式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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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 说明 |
户名:佛光大学 帐号:013205-XXXXXXX(列于报名系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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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方式:下列三种方式择一缴费,逾期未缴费者,视同放弃报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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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费减免相关证明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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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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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报名表件缴交方式 (网络上传审查资料说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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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 方式 |
网络上传电子档案(需先缴交报名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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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 说明 |
上传档案内容包含(档案皆须彩色JPGE或PDF档,依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规定档案上传),单一项目上传容量文件档限制60MB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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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 事项 |
※※考生网络报名后,应以网络上传方式上传审查资料,本校依收到资料内容审核报考资格,专班报名人数逾15人以上,经审查结果报考资格不符者,所缴交之报名费及审查资料亦不予退还,故请考生先行审慎评估报考资格,若有资格不符者请勿报名! ※审查资料上传须依各系要求之项目,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档案后上传,单一项目之档案大小以60MB为限。 ※上传之审查资料于报名期间内皆可重复上传,亦即考生若欲修改资料内容时,可将修改后之档案重新上传。 |
三、注意事项
- 本考试由佛光大学30+大学学分学程之承办学系单独招生。报名时请同时提出学历证件,若发现不符报考资格时,本校得迳行取消录取资格,考生不得异议。
- 请于报名期限内上传报名相关资料,逾期视同未完成报名手续。如果不熟悉网络使用请亲洽招生承办窗口,将有专人为您引导。
- 上传前务请再次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暨报名表件均已完备,若本校收件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表件不全而遭退件,以致无法报名时,概由考生自行负责,亦不退费。
- 考生输入报名表上之联络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(E-mail)、通讯地址(请输入挂号函件可收到之地址)应清楚无误,以免因无法联络或投递而权益受损。
- 所缴证件如有不实者,未入学者取消录取资格,已入学者开除学籍,本校并得送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- 本专班最低开班人数为15人,若因报名人数未足15人时,依校内审议决议是否继续开班,未开班者将全额退还实付报名费。
- 申请退费:
- 1. 溢缴报名费。
- 2. 已缴费但未上传任何审查资料(视为放弃报名)。
- 3. 当学年度该专班报名人数未满15人,且未通过校内审议决议开班。
邮寄至本校「招生委员会」收,须俟退费行政作业完成后,汇入考生帐户。
- 考生如经录取,应于报到时缴交学历证件正本,于报到时尚未取得符合报考资格之证件者,应填具切结书,于切结书期限内补缴,逾期仍未缴者,即以自愿放弃入学资格论;正取生未依规定时间报到者,其缺额由备取生递补,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救措施。
-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,悉依本校招生委员会规定办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