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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科目

資料審查

​​​​​佔100%

內容:

1. 自傳(含個人成長經歷、興趣及專長)。
2. 申請動機。

上述各項資料內容擇優送審,量力而為,無須刻意擴增份量;以凸顯個人特色、足以證明自身學習能力為主。

同分參酌順序:資料審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