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人次:
10195
本系職場體驗介紹
職場體驗流程說明
《 職場體驗前準備 》
一、職場體驗說明會
☆針對職場體驗課程的要求,由職場體驗老師說明課程內容的安排,讓同學了解職場體驗課程的設計理念及學習目標。
1. 職場體驗資格
☆於本校修業滿兩年之學生。
☆須曾修過或正在修習本系「職場實務專題」課程。
2. 課程規劃說明
☆學生完成至少180小時職場體驗可取得企業職場體驗任一課程(A或B)的3學分,完成至少360小時職場體驗可取得企業職場體驗A、B共 6 學分。
☆本系專業職場體驗課程為選修課程,課程名稱、學分數及職場體驗時數如下表。
☆本系專業職場體驗課程為選修課程,課程名稱、學分數及職場體驗時數如下表。
課程名稱 | 學分數 | 實習時數 |
企業職場體驗A | 3 | 180 |
企業職場體驗B | 3 | 180 |
二、職場體驗意向調查
☆學生根據志向興趣或發展目標,選擇想去職場體驗的公司,共有三面向(壽險業、 銀行及證券期貨業、 休閒觀光及零售業) 。
三、職場體驗申請
四、職場體驗行前說明會
☆本系職場體驗負責老師(或職場體驗廠商)對參與職場體驗的同學說明有關職場體驗規定、職場體驗程序及相關職場體驗訊息等事項,讓學生瞭解並遵循。
五、職場體驗審查
☆學生於提出申請表後,須通過系上「職場體驗資格」審查會議,必要時可由職場體驗負責老師與學生適性晤談後,學生能參加本系的專業職場體驗課程媒合,等待廠商甄選適合的學生並通知系上後,再辦理校外職場體驗。
《職場體驗期間 》
☆學生開始職場體驗時,應遵守職場體驗單位之規定指導,如發現工作性質不符或環境不良等情況,應於一週內與職場體驗輔導老師聯繫
協調之。如仍未能改善,得報經系上准許後,終止職場體驗申請,否則應完成職場體驗工作,不得中途離職 。若未提出申請而自
行終止職場體驗,或經廠商解約者,視同未完成職場體驗。
☆職場體驗學生在工作上的任何問題,如工作適應、工作溝通、協調、交通及住宿問題等,均可依循管道(先聯絡學校輔導老
師)尋求協助,切勿擅自處理。
☆如遇重大事件,當日無法前往職場體驗機構,務必事前經過機構督導同意,方可缺席,並必須於事後儘速安排補職場體驗之時間。
☆學生須於職場體驗前、職場體驗期間或修習職場體驗課程時取得至少一張相關證照。必要時得以職場體驗指導老師或職場體驗單位額外安排職場體驗
成果考核方式進行。職場體驗學生需按時填寫「職場體驗工作週誌」,同時於職場體驗結束前完成該次職場體驗的「職場體驗心得報告」。
《 完成職場體驗 》
一、考 核 方 式
1. 職場體驗機構
A.專業精神20% B.工作能力20% C.學習態度20% D.適應能力20% E.出勤情形20%
2. 指導老師
A.職場體驗工作週誌與訪視50% B.職場體驗心得報告50%
3. 學生職場體驗具體成果:以考取相關證照為原則,必要時得以專題製作或相關考核方式進行
職場體驗成績依據前述各項評比,以職場體驗機構評分佔50%,指導老師評分佔40%計算(成績考核評分表請參閱「校外職場體驗評分表」),
學生職場體驗具體成果佔10%。
二、繳 交 資 料
☆職場體驗學生需於職場體驗結束後 10 日內完成「職場體驗手冊」相關表格的填寫,印刷裝訂繳交回系辦,未於期限內繳交者,該科成績得以零分計算。
→手冊下載連結
三、成 果 發 表
完成者不給予學分數。
企業職場體驗單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