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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實習介紹
實習流程說明
《 實 習 前 準 備 》
一、實 習 說 明 會
☆針對實習課程的要求,由實習老師說明課程內容的安排,讓同學了解實習課程的設計理念及學習目標。
1. 實習資格
☆於本校修業滿兩年之學生。
☆須曾修過或正在修習本系「職場實務專題」課程。
2. 課程規劃說明
☆學生完成至少180小時實習可取得企業實習任一課程(A或B)的3學分,完成至少360小時實習可取得企業實習A、B共 6 學分。
☆本系專業實習課程為選修課程,課程名稱、學分數及實習時數如下表。
☆本系專業實習課程為選修課程,課程名稱、學分數及實習時數如下表。
課程名稱 | 學分數 | 實習時數 |
企業實習A | 3 | 180 |
企業實習B | 3 | 180 |
二、實習意向調查
☆學生根據志向興趣或發展目標,選擇想去實習的公司,共有三面向(壽險業、 銀行及證券期貨業、 休閒觀光及零售業) 。
三、實 習 申 請
四、實習行前說明會
☆本系實習負責老師(或實習廠商)對參與實習的同學說明有關實習規定、實習程序及相關實習訊息等事項,讓學生瞭解並遵循。
五、實 習 審 查
☆學生於提出申請表後,須通過系上「實習資格」審查會議,必要時可由實習負責老師與學生適性晤談後,學生能參加本系的專業實習課程媒合,等待廠商甄選適合的學生並通知系上後,再辦理校外實習。
《 實 習 期 間 》
☆學生開始實習時,應遵守實習單位之規定指導,如發現工作性質不符或環境不良等情況,應於一週內與實習輔導老師聯繫
協調之。如仍未能改善,得報經系上准許 後,終止實習申請,否則應完成實習工作,不得中途離職 。若未提出申請而自
行終止實習,或經廠商解約者,視同未完成實習。
☆學實習學生在工作上的任何問題,如工作適應、工作溝通、協調、交通及住宿問題等,均可依循管道(先聯絡學校輔導老
師)尋求協助,切勿擅自處理。
☆如遇重大事件,當日無法前往實習機構,務必事前經過機構督導同意,方可缺席,並必須於事後儘速安排補實習之時間。
☆學生須於實習前、實習期間或修習實習課程時取得至少一張相關證照。必要時得以實習指導老師或實習單位額外安排實習
成果考核方式進行。實習學生需按時填寫「實習工作週誌」,同時於實習結束前完成該次實習的「實習心得報告」。
《 完 成 實 習 》
一、考 核 方 式
1. 實習機構
A.專業精神20% B.工作能力20% C.學習態度20% D.適應能力20% E.出勤情形20%
2. 指導老師
A.實習工作週誌與訪視50% B.實習心得報告50%
3. 學生實習具體成果:以考取相關證照為原則,必要時得以專題製作或相關考核方式進行
實習成績依據前述各項評比,以實習機構評分佔50%,指導老師評分佔40%計算(成績考核評分表請參閱「校外實習評分表」),
學生實習具體成果佔10%。
二、繳 交 資 料
☆實習學生需於實習結束後 10 日內完成「實習手冊」相關表格的填寫,印刷裝訂繳交回系辦,未於期限內繳交者,該科成績得以零分計算。
→手冊下載連結
三、成 果 發 表
完成者不給予學分數。
企業實習單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