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 據: 佛光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
公告事項:
一、宿舍在寒假期間將進行各項維修、部分時段將出借校內外營隊辦理活動暨便於管理等因素,此次開放申請之宿舍為雲來集(年假期間校車停駛不開放)及蘭苑。
二、108學年度寒假期間暨第2學期(含跨棟換宿)學生宿舍至學務處生輔組申請
(一)作業時間:108年12月10日迄2月9日每日上午0830時起至下午1630時止,至雲起樓205室辦理。
三、上學期離宿作業:
(一)檢查領表:108年12月30日(星期四)起迄109年1月3日(星期日)每日晚間20:00時至晚間23:30時。
(二)作業時間:109年1月9日(星期四)起迄1月12日(星期日)每日上午0900時至下午1800時。
四、下學期床位候補須知:
(一)公告日期:108年12月10日,公告於學務處生活導組。
(二)辦理期間:108年12月10日起至109年2月14日,請至生輔組辦理(108學年度上學期已有床位同學不需再次申請),如申請候補人數多於可候補床位數,以身分類別順序申請完為止。
(三)辦理方式:請自行列印108-2住宿申請表(附件一),在上班日08:00~12:00、13:00~17:00至生活輔導組申請(雲起樓205);假日恕不受理,請提前辦理。
(若有特殊狀況可使用e-mail寄信給承辦人辦理申請候補床位(申請候補床位主旨及學生證影本) 。
(五)床位分配原則:林美寮為主,蘭苑住宿為輔。
(六)相關問題請洽:學務處生活輔導組-連大慶先生、連絡電話:03-9871000(分機:11212)
五、住宿生須配合事
(一)每間寢室須向宿舍櫃臺領取「離宿申請表」,於離宿時接受寢室設備暨整潔檢查;未配合者,將個人保證金(2,000元)全數扣除,並取消下學期之住宿權利。若設備損壞,仍需照價賠償。
(二)離宿前務必完成清潔工作,寢具可放至各棟宿舍規劃之區域,其餘物品請於返家時全數攜回。
(三)鑰匙、磁卡及遙控器等物品,需親自繳交給櫃檯負責離宿作業之人員清點;如任意棄置或委託他人轉交而造成遺失者,需自付賠償責任。
六、本公告張貼於學校網頁及學生宿舍系統,相關附件可自行下載或雲起樓205室領取。